液體密度計廣泛用于檢驗檢疫、疾控中心和農(nóng)產(chǎn)品檢驗等質(zhì)檢行業(yè),這些密度計的準確與否,關(guān)系到食品安全及貿(mào)易結(jié)算的準確性。對密度計的校準我們采用直接比對法,即將標準密度計與工作密度計同時浸入同一標準液中,直接比較它們標尺的示值,從而得到被校工作密度計的修正值。為盡量避免液體表面張力變化的影響,校準時可用“溢出法”。所謂溢出法即是用溢出筒溢出一層表面以形成新的液面再進行校準的方法。 密度計在液面中應(yīng)自由漂浮,不得與任何物體相接觸。漂浮時允許在檢定點3個分度值內(nèi)波動,待穩(wěn)定后觀察彎月面是否正常,若發(fā)現(xiàn)彎月面與干管呈鋸齒形時,應(yīng)重新清洗,如彎月面正常,即可開始檢定。
每支工作密度計校準3個點,即首末2個點及中間任選一個主要標記點。每個點需檢定2次,當修正值之差大于0.2個分度值時,應(yīng)再檢一次。如果單次修正值與平均修正值之差大于0.2個分度值,則需重新清潔后再校準。
校準時如果標準密度計與被校密度計的標準溫度不同、密度單位以及與密度計實際使用的液體不同時,都要對密度計示值進行修正,校準點的實際值等于密度計示值加修正值。
密度計的標定步驟如下:
1.將掛鉤掛在測量架中央,按【ZERO】鍵歸零。
2.將標準砝碼掛在掛鉤上掛于測量架中央,待穩(wěn)定符號“o”顯示后,同時按【ENTER】鍵和【A】鍵顯示標準砝碼重量值,再按【ENTER】鍵儲存標準砝碼的重量值。
3.將燒杯注入蒸餾水至50刻度線處,然后置于測量架正中央下方,將掛鉤掛在測量架中央,“J”形末端部位需浸沒在蒸餾水中,按【ZERO】鍵歸零。
4.將標準砝碼掛于掛鉤的“J”形末端上,掛到測量架中央,“J”形末端部位需浸沒在蒸餾水中,此時,標準砝碼不得碰觸燒杯,表面不得有氣泡,蒸餾水不得外溢,待穩(wěn)定符號“o”顯示后,同時按【ENTER】鍵和【B】鍵顯示砝碼水中重量值,再按【ENTER】鍵儲存標準砝碼的水中重量值。
5.如果已知標準砝碼的重量,則可在零點的狀態(tài)下,直接同時按【ENTER】鍵和【A】鍵進行修改標準砝碼的重量值,按【A】鍵進行數(shù)值修改,按【ZERO】鍵左右移位,按【ENTER】鍵儲存。同時按【ENTER】鍵和【B】鍵進入修改標準砝碼在水中的重量值,按【A】鍵進行數(shù)值修改,按【ZERO】鍵左右移位,按【ENTER】鍵儲存。
6.取出溫度計,測量蒸餾水的實際溫度,在0.000狀態(tài)下,按【A】鍵設(shè)定水的實際溫度值。按【ZERO】鍵左右移位,按【A】鍵修改數(shù)值,按【ENTER】儲存。